一、考核单位名称:安康市汉滨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情况、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情况、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档案管理情况、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一)自查阶段。集中采购机构对照考核范围和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二)现场考核阶段。考核小组现场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核对相关档案资料、统计分析监管部门和相关采购当事人的评价意见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量化评分。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19年7月-2020年度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共受理集采项目12项,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230余万元,其中中标金额1105万元,财政资金节约率10.09%。全年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在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和加强业务规范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做到不相容岗位分离,主要表现在未能建立岗位间的制衡机制,采购项目由一组人员全流程办理,内控制度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健全;二是业务流程繁琐,存在因陋就简,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业务办理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三是业务研究力度有待增强,在科研成果、创新举措方面有所欠缺。
六、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组意见,以及征求采购人,部分供应商意见,2019年7月-2020年度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希望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扬长补短,对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你中心应当进一步履行好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水平,为政府采购代理规范发展发挥好带头作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汉滨区财政局
2021年02月24日